主題精選:違章建築¶
共收錄 2 篇文章。
1. 違章建築之信託¶
發布日期: 2023-12-26
內文¶
各位同學好
最近很夯的議題:違章建築可否信託(包含公益信託)?
新聞:違建物可否信託? 法務部官員:信託不以登記不動產為限 可辦理信託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ltn.com.tw)
答案(通說)
可以,信託財產不以經登記的不動產為限,未經保存登記的不動產或違章建築物既均得為交易之標的並取得其處分權,自亦得為信託財產,由原取得人或取得處分權的人與受託人成立信託關係。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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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為私有財產權標的之物,即可作為信託財產,未經保存登記的不動產成違章建築物,仍可以作為私有財產權標的之物,因此即可作為信託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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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違章建築無法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而無法對外公示,不能對抗非明知或可得而知的善意第三人。換言之,未公示的信託財產(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仍可主張信託財產獨立性,只是不能排除善意取得的適用。
參考資料:謝哲勝,2012,信託財產的獨立性-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1594 號民事判決評釋,法令月刊,第63卷,第7期,第35-41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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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違章建築可否主張時效取得?¶
發布日期: 2023-01-19
內文¶
茲分二種情形說明:
• (一) 占有他人土地:占有人無權占有他人土地,所興建之房屋必屬違章建築。爰要求占有人應提出該建築係合法建物之證明文件,將使時效取得地上權形同具文。是以,司法院釋字第291號解釋指明,因無從提出該項合法建物之證明文件,致無法完成其地上權之登記,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不符。
• (二) 占有他人建物:占有人無權占有他人建物,該建物為違章建築。因違章建築無從辦理登記,占有人縱具備時效取得之要件,仍不得時效取得其所有權。
綜上,上開二種情形係屬兩事。第(一)種情形,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占有他人土地,
占有人所興建之建物得為違章建築。第(二)種情形,時效取得建物所有權登記;占有他人建物,建物本身不得為違章建築。
須強調的是,占有人占有未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合法建物,始得主張時效取得建物所有權。然,占有人之時效利益僅及於建物,未及於土地。換言之,占有人對於土地不得主張時效取得所有權(指對未登記土地)及地上權(指已登記土地),因此占有人時效取得之建物對於土地仍屬無權占有,土地所有人仍得對地上建物行使物上請求權,訴請拆屋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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