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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精選:房屋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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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價稅計算範例_房地持分

發布日期: 2023-12-19

內文

曾大於A縣有2筆土地,皆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並提出申請,如下表所示,請問其今年度地價稅應納金額為多少?(A縣累進起點地價為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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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以下申報地價皆以萬元計算)

合於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 (一) 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部分

  1. 稅基 (1)土地持分與房屋持分之適用 A.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土地持分面積皆可核准自用住宅優惠。 B.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土地持分面積皆可核准自用住宅優惠。 C.土地持分>房屋持分→僅能以房屋持分比例核准自用住宅優惠。 (2)33地號土地持有之1/3皆可適用優惠稅率 申報地價總額=300×1/3×3=300(萬元)。 (3)55地號土地僅1/2得適用適用優惠稅率 申報地價總額=700×1/2×5=1,750(萬元)。

  2. 稅率 合於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

  3. 稅額 地價稅=(300+1,750)×2‰=4.1(萬元)。

• (二) 適用一般稅率部分(55地號土地剩餘1/2)

  1. 稅基 申報地價總額=700×1/2×5=1,750(萬元)。

  2. 稅率 (1,750-500)÷500=2.5(倍)。 (1)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徵收。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15‰。

  3. 稅額 地價稅=500×10‰+1,250×15‰=23.75(萬元)。 (速算:1,750×15‰-500×0.005=23.75(萬元))

• (三) 合計地價稅額

4. 1+23.75=27.85。曾大今年度A縣地價稅應納金額為27.8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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