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

主題精選:實價申報

共收錄 1 篇文章。

1. 實價登錄資料之真實性存疑

發布日期: 2017-01-26

內文

實價申報如在不影響賣方權益下,基於下列動機,常會發生以少報多之不實申報:

• (一) 提高申報價格,以增加向銀行貸款額度。

• (二) 提高申報價格,以減少買方日後出售之房地合一所得稅。

• (三) 提高申報價格,以利於周遭餘屋之銷售。

此外,利用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之規定,不由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申報,而由買方自行申報,縱使被查到也不處罰,改正再真實申報即可。況且被處罰也只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不痛不癢,不實申報之所獲利益與被處罰金額不成比例。

綜上,從事不動產估價蒐集實例,如以實價登錄資料作為比較標的,應謹慎為之。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