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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精選:土地面積

共收錄 2 篇文章。

1. 生態足跡與碳足跡

發布日期: 2025-09-25

內文

• (一) 生態足跡:衡量每個人所需使用多少土地面積。吾人使用土地面積愈少,對環境保護愈好。

• (二) 碳足跡:指產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產生之碳排放量,經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之總和(氣候法§3)。產品之碳排放量愈少,對環境保護愈好。

【註】 氣候法:氣候變遷因應法。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

2. 地價稅計算範例_自住與非自住混合

發布日期: 2023-11-28

內文

甲於A縣有一筆自用住宅用地,土地面積200平方公尺,申報地價每平方公尺5萬元,而其上為2層樓之房屋,一樓面積100平方公尺並作營業使用,二樓則為50平方公尺作自住使用,試問甲於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後,其地價稅應為多少?(A縣累進起點地價為300萬元)

擬答

(以下申報地價皆以萬元計算)

根據「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認定原則」,房屋為樓房(含地下室),不論是否分層編訂門牌或分層登記,准按各層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占土地面積比例認定之。

• (一) 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部分

  1. 稅基 (1)自住面積=土地面積×自住部分所占面積比例 =土地面積×[2樓房屋面積÷(1樓+2樓房屋面積)] =200×[50÷(100+50)] =66.67(平方公尺) (2)申報地價總額=66.67×5=333.33(萬元)。

  2. 稅率 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為千分之二。

  3. 稅額 地價稅=333.33×2‰=0.67(萬元)。

• (二) 適用一般稅率部分

  1. 稅基 (1)一般用地面積=土地面積-自住面積 =200-66.67 =133.33(平方公尺) (2)申報地價總額=133.33×5=666.67(萬元)。

  2. 稅率 (666.67-300)÷300=1.22(倍)。 (1)未超過累進起點地價,地價稅按基本稅率10‰徵收。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五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15‰。

  3. 稅額 地價稅=300×10‰+366.67×15‰=8.50(萬元)。 (速算:666.67×15‰-300×0.005=8.50(萬元))

• (三) 甲應繳地價稅額

0. 67+8.50=9.17(萬元)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