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轉到

抵費地

抵費地與配餘地

內文

政府辦理土地重劃及區段徵收後,公開標售之土地,於土地重劃為抵費地,於區段徵收為配餘地。

• (一) 抵費地:土地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應行負擔之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該區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其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此種土地稱為抵費地(亦稱劃餘地)。因此,政府辦理土地重劃後所取得之抵費地,公開標售,以回收投入資金。

• (二) 配餘地:區段徵收應給予之補償地價,改以規劃整理後可供建築之土地,按土地所有權人應領補償地價比例折算抵付,此種土地稱為抵價地。因此,抵價地由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而非屬政府所有,無從公開標售。另,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後之土地,除規劃為抵價地及公共設施用地外,其餘可供建築土地,得予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徵 §44I⑤),此種土地稱為配餘地。因此,區段徵收後公開標售之土地為配餘地,而非抵價地。

總之,政府辦理土地重劃後標售「抵費地」,政府辦理區段徵收後標售「配餘地」,以回收投入資金。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

抵價地與抵費地之差異

內文

各位同學好

今日專欄為各位比較區段徵收抵價地與市地重劃抵費地之差異:

• (一) 抵價地:區段徵收應給予之補償地價,得改以規劃整理後可供建築之土地,按土地所有權人應領補償地價比例折算抵付。

• (二) 抵費地: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應行負擔之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該地區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其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

• T. ABLE_PLACEHOLDER_1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

抵價地、抵費地

內文

各位同學好

今日專欄為各位整理與提醒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有關抵價地、抵費地之差異:

• 一、定義

• (一) 抵價地:區段徵收應給予之補償地價,得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規劃整理後可供建築之土地,按土地所有權人應領補償地價比例折算抵付。

• (二) 抵費地:實施市地重劃時,重劃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應行負擔之工程費用、重劃費用及貸款利息,由該地區土地所有權人按其土地受益比例共同負擔,並以其未建築土地折價抵付。

• 二、差異

• T. ABLE_PLACEHOLDER_1

注:本文圖片存放於 ./images/ 目錄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