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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地優先取得權

土地法第13條 v.s. 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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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好今日專欄針對同學有詢問研究所考題:土地法第13條河川新生地鄰地所有權優先取得權與優先購買權(如土法第34-1條、第104條等)有何不同?

由於現在考試趨勢偏向應用與綜合比較題型,因而這種考題一定要多注意!茲提供思考方向,彙整如下表所示:

• T. ABLE_PLACEHOLDER_1

參考資料:李鴻毅,1997,土地法論:69;溫豐文,2013,土地法: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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