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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

內文

土地徵收大致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二種。簡言之,區段徵收以外之土地徵收,皆屬一般徵收。

• (一) 一般徵收:政府對個別或小範圍之土地予以徵收,稱為一般徵收。一般徵收僅得採現金補償,不得採抵價地補償。

• (二) 區段徵收:政府對全區或大範圍之土地予以徵收,稱為區段徵收。區段徵收採現金補償與抵價地補償並行,並以抵價地補償為其特色。

• (三) 兩者在適用上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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