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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號之分號與建號之分號的比較

內文

試述地號之分號與建號之分號所代表之涵義,有何不同?

【解】

• (一) 地號之分號:地號之分號係土地分割所造成。詳言之,土地分割之地號,應依下列規定編定,並將編定情形登載於分號管理簿或電腦建檔管理之:

  1. 原地號分割時,除將其中一宗維持原地號外,其他各宗以分號順序編列之。

  2. 分號土地或經分割後之原地號土地,再行分割時,除其中一宗保留原分號或原地號外,其餘各宗繼續原地號之最後分號之次一分號順序編列之。

• (二) 建號之分號:建號之分號:建號之分號係特別建物所造成。所稱特別建物,指下列建物,在同一建築基地範圍內屬於同一所有權人,供同一目的使用者:

  1. 公有公用之建物。

  2. 地方自治團體建物。

  3. 學校。

  4. 工廠倉庫。

  5. 祠、廟、寺院或教堂。

  6. 名勝史蹟之建物。

特別建物數棟併編一建號為母號,亦為五位數,其各棟建物之棟次以分號編列,為三位數。

應特別說明,建物之分號並非建物分割所造成。因為分割後之建物,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其他各棟以該地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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