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額度與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退稅額度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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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土地增值稅之重購退稅額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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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土地地價>(原出售土地地價—土地增值稅):退還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但以已納土地增值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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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購土地地價≦(原出售土地地價—土地增值稅):不得退稅。
• (二) 房地合一所得稅之重購退稅額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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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價額≧出售價額:退還全部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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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價額<出售價額:按下列公式計算,退還部分稅額。[圖片1]
• (三) 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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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適用對象包括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及自耕農業用地等三種。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退稅之適用對象限於自住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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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之重購退稅以土地價格計算,房地合一所得稅之重購退稅以房地價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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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計算,以該次移轉時之土地申報移轉現值為準。房地合一所得稅重購退稅之計算,以交易時之成交價格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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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之重購價格過低,不得退稅。房地合一所得稅之重購價格不論高或低,皆可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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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按重購價格與原出售價格之「差額」予以退稅;但原出售價格須再扣除已繳之土地增值稅。房地合一所得稅按重購價額與原出售價額之「比率」予以退稅;但原出售價格不必再扣除已繳之房地合一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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